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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

2019-05-26 11: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宁5月26日消息(记者张雷 西宁台记者马泰生 仲艺)新中国成立70年来,青海省西宁市法律援助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全市法律援助事业起步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认真落实“便民、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和法律援助社会宣传,初步形成了“保障有力、资源下沉、服务便捷、质量提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在全市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宽敞整洁的办事大厅里每天都有市民前来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法律援助、公证咨询等各项法律服务一应俱全,越来越多的市民切身享受到了免费“一站式”法律服务的方便和快捷。

  西宁市民周女士告诉记者:“我是来咨询劳动合同相关的问题的,咱们的工作人员解答的很详细,也很热情,我觉得我们法律援助这一块,搞得越来越好了。”

  西宁市民莫双生说:“服务态度每次来都很好,打电话也说的很好,给我确实帮了忙了,解答的也很详细。”

  市民严作升说:“法律援助是免费的,一分钱也不要,服务态度这些也特别好。”

  西宁市城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孙安滨已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多年,他告诉记者像这样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在很久以前是享受不到的,以前基本上没有法律援助这一说法。

  孙安滨说:“以前没有正规的法律援助,只是遇到比较困难的老百姓有代理案件或来咨询,我们不收费,有诉讼案件一般都是减免代理费。”

  1997年,西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也相继成立,成立之初,法律服务单一、办公环境简陋、法律服务范围小是西宁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特点。

  孙安滨介绍:“最初没有专职人员,就是司法局内部进行调整,当时指派了我来负责这项工作,当时我们的工作主要任务是由我们辖区的各个法律工作者来承担。”

  西宁市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靖介绍:“当时我们中心地址在北大街的,而申请援助坐的地方都没有,地方比较狭小。”

  经过多年的发展,西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渐形成,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都已经纳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从法律服务办公场所的临时性到配备固定场所、专职人员;从单一民事案件到案件类型变多、受理量逐年增加、受援人范围逐年扩大,法律援助的面越来越广,西宁市法律援助工作蒸蒸日上。

  西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志宏介绍:“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之初,每年办理各项法律援助案件几百件,每年以8%的比例增加,到2015年,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已突破3000件,并被青海省、西宁市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使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法治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如今,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西宁市又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审判阶段全覆盖工作。

  张志宏表示:“这项工作的开展对提高刑事辩护率,使刑事案件中的特殊群体能够充分享受到最大限度保护,对维护司法公正,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西宁市共有市、县区级共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8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068个公共法律服务室,依托全市106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等载体,实现了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的全覆盖,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为各族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法治阳光正温暖着夏都。

  徐靖说:“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我希望能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想到法律援助,能够想到我们提供的一些惠民的法律服务。”

  张志宏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服务好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维护司法公正。”

编辑: 郑皓月

青海西宁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青海省西宁市法律援助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全市法律援助事业起步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认真落实“便民、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和法律援助社会宣传,初步形成了“保障有力、资源下沉、服务便捷、质量提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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