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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88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被依法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2019-04-24 11:0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4月24日消息(记者陈庆滨)记者从天津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3月21日至4月19日,天津又有288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被依法注销了最高准驾车型。上述人员名单及具体违法信息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公告公布”中公开公示,并向“信用中国网”进行推送。

  4月12日18时48分许,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引河桥大队在京津公路与龙门道交口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河北省号牌的大客车在行驶时来回变更车道,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注意。车辆驶近执勤点位时,民警发现有部分乘客站在车内过道处,遂立即将该车辆拦停。后经清点人数确认,车上实载51人,而该车的核载人数为34人,超载17人。经了解,该车由天津站驶往廊坊客运站,车辆出站时并不超员,但驾驶人追求经济利益沿途在站外揽客。当晚,民警责令驾驶人所属企业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进行了转运并依法扣留车辆。据了解,驾驶人宋某准驾车型为A1A2,因实施“驾驶营运车辆超员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注销了A1准驾车型。驾驶人宋某因不再具备大型载客汽车驾驶资格,也意味着失去了大客车专职司机这份工作。

  据了解,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交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据统计,上述288名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中,降级前持“A”类准驾车型的有200人,其中,最高准驾车型为“A1”的有31人,“A2”的有169人;降级前持“B”类准驾车型的有88人,最高准驾车型为“B1”的有44人,“B2”的有44人。

  天津交管部门提示,降级后,上述驾驶人依次不能再继续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对于专职司机来说,将对职业造成不利影响,甚至会失去原有的驾驶工作。除上述影响外,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如果再驾驶原准驾车型车辆上路行驶,将被依法处以罚款并记12分。

编辑: 郑睿

天津288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被依法注销最高准驾车型

记者从天津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3月21日至4月19日,天津又有288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被依法注销了最高准驾车型。上述人员名单及具体违法信息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公告公布”中公开公示,并向“信用中国网”进行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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