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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对学术造假“零容忍” 对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一票否决

2018-10-30 13:0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太原10月30日消息(记者贺威通)日前,山西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值得关注的是,提名除符合《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满足查新、检索报告等要求,还对科研诚信做出要求。

  通知要求,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在已获得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中使用过的知识产权、论文论著等印证材料,不得在此次报奖中重复使用。

  今年6月,山西修订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办法》进一步健全了诚信制度,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已授奖的撤销奖励;对违反学术道德、评审不公、行为失信的专家,取消评委资格;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严格依纪依法处理;规定了省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以夸大、虚假、模糊宣传误导公众;不得在商业广告中将商品或者服务表述为省科学技术奖的获奖对象;禁止利用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和评审相关信息,进行各类营销、中介、代理等营利性活动。

  《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也指出,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纳入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对评审活动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在评审活动中违反奖励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的专家学者,暂停或者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建议有关方面给予记入科研诚信失信或者严重失信名单和数据库等处理。同时,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接受社会的监督。

编辑: 郑皓月

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对学术造假“零容忍” 对请托游说评委、跑奖要奖等行为一票否决

日前,山西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值得关注的是,提名除符合《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满足查新、检索报告等要求,还对科研诚信做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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