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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每周曝光质量违法行为 发布质量抽查结果

2018-07-06 09: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济南7月6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山东将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建立《每周质量报告》电视媒体质量监督主阵地,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

  山东省制定的质量提升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四新”“四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发展,“十强”产业形成一批占据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的百亿级企业、千亿级基地和万亿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一批产品、企业、行业品牌位居国际前列。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质量安全和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监测监控体系更加健全,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改善。区域发展质量整体跃升,区域协同、城乡一体、海陆统筹的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形成一批新动能聚集、品牌影响显著、质量效益明显的园区基地,县域经济质量优势显著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更加巩固,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进一步增强,质量强省和品牌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以技术、标准、质量、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新优势逐步形成。到2030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产业、城市、区域质量高地基本建成,质量发展总体水平全面跃升,率先建成质量强省。

  山东将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实现质量全民共治。全面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广泛开展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质量法律意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质量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管理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建立《每周质量报告》电视媒体质量监督主阵地,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增强全社会参与质量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参与质量技术服务,推动企业根据消费需求调整生产,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山东还将探索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修订《山东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权重,完善地方政府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建立省级质量工作督察机制,适时开展全省质量督察,推动由“督企”向“督政”转变。严厉查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质量发展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编辑: 郑睿

山东将每周曝光质量违法行为 发布质量抽查结果

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