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5月23日消息(记者张雷 西宁台记者刘桂英 白恩源)青海省农牧厅、西宁市大通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近日为首批审核通过的大通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园林路门市部颁发了《农药经营许可证》,这是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青海省颁发的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从去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理顺了农药管理体制,将农药由农业、工信、质检、工商多部门管理变更为农业部门统一管理。按照新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生产、经营都实行许可制。

  青海省农药检定所所长陆一林介绍:“青海省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拉开了青海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的序幕。目前青海省已建立并开通了青海省农药监管溯源平台。这次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管平台的使用,标志着青海省农药经营行为正式步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农药管理工作从过去的被动应付向常态管理和源头管理转变,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有着重大的意义。”

  青海省计划今年8月1日前,完成现有农药经营者的颁证工作。此后,通过审查获证的经营者不仅具备专业技术知识,而且拥有规范的经营场所、购销台账、电子可追溯系统、管理制度等,真正做到农药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溯、使用指导更科学,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

  西宁市大通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园林路门市部经理田国青说:“拿到青海省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证书,心情很激动。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我将遵守《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管理制度,为农民的用药进行相关指导和诚信守法的经营。”

  西宁市大通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苏有志表示:“严格审查、审核,按程序进行颁发,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把好安全的关口,依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加大对农民朋友科学、合理、安全用药的指导力度,为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