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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依法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

2018-05-16 18:5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5月16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曾洁赟 曾观发)5月16日,“世界电信日”来临之际,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广东法院实施全链条打击,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电诈”犯罪。

  2017年,广东法院审结各类“电诈”案件695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255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26人,重刑率12.76%。

  形成多部门联合打击高压态势

  去年6月至8月,广东高院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就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等工作制订出台指导意见,统一办案思路、标准,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等方式,推动“公检法”三家形成了适度介入、案中协调配合、案后及时反馈等新的工作模式,实现审判工作与侦查公诉、执行等工作的有效衔接。“目前,我院正在积极与省公安部门协商抓紧出台‘电诈’案件取证指引,切实解决好补查或取证迟缓等问题。”广东高院副院长洪适权告诉记者。

  去年5月17日,广东高院专门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法院持续保持对打击“电诈”的高压态势。

  依法实施全链条打击

  用足法律坚决打击“电诈”犯罪,对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实现了“三个突破”:即突破“唯金额论”的惯性思维,实行犯罪情节与犯罪金额并重;突破犯罪事实逐一对应认定的惯性思维,运用共同犯罪理论作整体认定;突破上下游犯罪各负其责的惯性思维,对可以认定主观明知的上下游“菜商”(非法提供被害人信息)、“车商”(非法提供协助取款服务),一律以诈骗共犯论处。

  先后依法审理了“广东徐玉玉案件”、“推销*国卫裤”等多个重大电诈案件。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审结“电诈”案件中涉案被告人数最多达119人,被害人数最多达927人,最高诈骗金额达849万元。其中,“广东徐玉玉案”主犯陈明慧以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个突破”助推“电诈”案件实现全链条打击。司法统计表明,2017年,广东法院审结“电诈”案件较2016年同比上升17%,依法判处犯罪分子同比上升63.57%。

  依法精准快速打击“电诈”犯罪

  着眼“电诈”案件犯罪手法多样性、涉案地域广、时间跨度大、诈骗金额大、犯罪成员多、被害人数众多,加之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伪基站犯罪案件法律适用定性不统一等问题,广东法院以问题为导向,实施依法精准打击,在审理案件中,突出抓好了对通话记录、银行监控视频、汇款凭证、交易明细等客观性证据的审查,提高对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并实践中,注重做好“跨国电信诈骗管辖、定性及证据提取、固定转移” 等新奇特难问题进行统一。全面推进“电诈”案件快审快结。广州、深圳、珠海等地法院成立了“电子”专门合议庭,专司“电诈”案件审理,结合“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改革,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宝安法院审结的38宗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23宗,比例高达60.5%。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群防群治水平,广东高院在对去年已经审结的近700宗电诈案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选取了五个典型案件正式对外公布。这些案件中,既有冒充司法机关实施连环诈骗、网络交友和网络购物等传统的“电诈”案件,又有以股票“打新”、原油“现货”交易和网络游戏充值等新类型“电诈”案件。

  努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电诈”案件,由于证据和程序等原因,依法追缴难度很大。广东高院刑三庭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时,由于被害人难找、被告人同案犯较多,又是断续归案,赃款退款难也成为新问题。

  广东法院“电诈”赃款追缴赔偿难问题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珠海法院去年共为185名被害人挽回损失283.95万元,深圳宝安法院去年为被害人挽回损失达101万元。“尽最大力度最大可能为被害人挽回损失,通过家属协助退赃,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退款退赃情况依法从轻处罚等方式,努力推动‘电诈’犯罪综合治理新格局。”洪适权表示。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了方便案件执行,广东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在审理“电诈”案件中,必须详细查明受害人的基本信息和赔偿数额,并以清单的方式写进判决书。随着公安机关反诈中心的日臻完善,以及广东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不断推进,受害人的利益受偿率未来也会逐渐提高。

编辑: 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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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世界电信日”来临之际,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广东法院实施全链条打击,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电诈”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