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4月5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阳台齐凤麟)2018年贵州省将主要针对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等贫困地区县域的部分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共计150名,根据各市县申报需求计划统筹安排。

  日前,贵州省人社厅联合多家单位印发《2018年贵州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实施方案》,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有需求的县级公立医院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此次招聘特岗全科医生要求,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另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在激励和保障政策方面,《实施方案》指出,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2018年按6万元/人·年给予核拨,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工资性支出。在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上,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乡镇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留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特岗全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