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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2018-02-27 16:0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2月27日消息(记者陈屹)3月1日,《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2月26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韩剑波在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一办法明确了通航设施管理机构及职责,明确了通航设施投融资建设及收取船舶过闸费事项,明确了通航设施运行、维修、保养费用事宜,对促进贵州省水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据介绍,贵州处在长江、珠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地带,境内河流众多,具有发展水运的良好条件。但由于受闸坝碍航影响,水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凸显,成为贵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一支短板。

  《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第九条专门对船舶过闸收费进行明确,既是破解贵州内河水运投融资难题、创新水运发展模式、大力补齐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的重要抓手,更是贵州水路交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实践。将极大地推进贵州水运发展,为承担同等物流周转量提供了更加绿色环保的交通运输方式,体现了贯彻落实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责任担当。

  近年来,随着贵州各条江河水电、航电枢纽的开发建设,通航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的通航设施有乌江的思林、沙沱2座升船机,乌江构皮滩,都柳江的从江、大融、朗洞、温寨和清水江的平寨、旁海等通航设施正在建设中。《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对依法规范通航设施管理,提高通航效率,促进水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韩剑波介绍,《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明确了通航设施管理分为监督管理和运营管理。“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将全力实施乌江水运大通道“提等扩能”工程建设,借鉴高速公路融资模式,采取公益和有偿相结合的办法,创新水运投融资方式,加快通航设施的建设。

  针对贵州水运建设是否具有吸引社会资本能力。韩剑波认为,贵州水运仅是通过收取船舶过闸费引来投资并还贷,目前能力不足。但利用政府的杠杆资金作为吸引资本的基础,采取政府补助来吸引社会资本,在PPP模式下,社会资本融资就完全可以实现,贵州航道提等升级的事有望完成。

编辑: 刘拓拓

《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3月1日,《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