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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印发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工作安排督查督办落实办法

2018-02-27 15:5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2月27日消息(记者孟海)为推动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工作安排落地落实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工作安排督查督办落实办法》,要求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办法》内容包括,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由省政府督查室配合省委督查室进行责任分解,按省委要求适时开展跟踪调度,对推进缓慢、完成有困难的目标任务进行重点督办。各地各部门要于2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在责任分工方案下达5个工作日内将涉及事项进行内部分解,每半年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由省政府督查室细化分解,以黔府办发文件印发责任分工方案,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逐项明确季度进度要求,对标对表按季开展督查调度,形成工作报告,以《督查情况》形式呈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阅批。省直目标绩效办将各项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全部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将督查调度结果作为职能目标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并组织开展过程检查和年终复核,严格兑现奖惩。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抓总作用,会同责任单位按照“一项任务、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按进度要求推进相关工作,于每季度末月23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督查室。

  省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给分管领导和省直单位、地方政府的其他重大工作,要于1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抓好落实。省政府分管领导负责事项要明确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相关业务处室会同牵头单位建立与工作推进相配套的督查机制,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督查督办,梳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送省政府督查室,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省政府督查室汇总形成工作报告,按程序送审后,以《督办专报》形式呈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

  《办法》明确,原则上,重要工作安排督查督办时间为一年,特别重大的可根据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延长。贵州省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和现场督办,围绕社会影响重大、群众反映强烈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关注问题开展专题督查和专项督办,对发现问题实行跟踪督查和挂牌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按程序提请省政府领导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将督查发现的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问责。 

编辑: 刘拓拓

贵州印发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工作安排督查督办落实办法

为推动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工作安排落地落实,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工作安排督查督办落实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