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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依法依规办事

2018-01-10 16:3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新乡1月10月消息(记者李凡)1月7日《河南省平原新区:多部门相互推诿,证照3年多仍未能审验》报道后,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1月10日回复称,经深入调查,反复求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将依法行政,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积极主动协调推进,为群众解真忧、办实事。     
  一、依法依规办事,严把危险化学品准入关。
  关于稿件中反映的师寨镇许堂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站》的办理申请事项。2016年,平原示范区安监部门第一次接到平原新区师寨镇许堂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申请。经过进一步审查许堂加油站的申报材料,发现许堂加油站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起止日期为2011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4日,已经过期,需要重新办理。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 第5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换证申请。”根据许堂加油站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起止日期,师寨镇还隶属原阳县管辖,该加油站应该在2014年7月份前向原阳县有关部门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换证申请。
  师寨镇行政区域于2014年9月由原阳县整体正式移交至平原示范区管理,平原新区安监部门在2016年接到许堂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时,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示范区安监部门严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关,根据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逾期未申请延期更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的申报工作要求执行,申报企业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河南省成品油经营总体规划要求;二是符合本管理区域县级以上规划部门的总体规划要求;三是符合建设土地使用要求等规定。
  截至目前,师寨镇许堂加油站提供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为年检至2013年4月16日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原件已遗失,按要求应向商务部门申请补办或予以证明,截至目前该企业还未提供;另由原阳县人民政府向其颁发的2000年2月20号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2010年前颁发《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需经示范区规划、土地部门对该企业有关证照的合法性、有效性予以认定。截至目前该企业未提供认定材料。
  二、为群众解真忧,办实事
  稿件播出后,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责令新区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为企业讲解各部门办事流程,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尽快予以核实认定,做到为群众解真忧、办实事。1月9日,示范区有关部门已经通知当事人,协调推进此事,并做好解释工作。后续情况,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编辑: 刘拓拓

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依法依规办事

1月7日《河南省平原新区:多部门相互推诿,证照3年多仍未能审验》报道后,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1月10日回复称,经深入调查,反复求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将依法行政,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积极主动协调推进,为群众解真忧、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