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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朋友圈晒山乌龟视频 老子被抓

2017-05-25 12:57:00来源:央广网

民警在给查获的凹甲陆龟喂食

  央广网西双版纳5月25日消息(记者陈鸿燕 通讯员解雄波)记者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新闻办了解到,因涉嫌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云南勐腊县岩某岩被带回派出所调查。

  为获得微信朋友圈关注,云南勐腊县一人拍摄了两只山乌龟小视频发到朋友圈。声称这是父亲买来饲养的,自己要宰杀两只山乌龟。在发布朋友圈1小时后,森林公安民警找到了岩某,收缴了两只山乌龟,并把其父也带回派出所。

  家住勐腊县勐伴镇的岩某 是5月10日下午16时在朋友圈发的山乌龟小视频。视频发布以后,引发了众多朋友的转发。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派出所的民警发现后,仔细辨认,初步判断两只山乌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意识到情况紧急,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为了赶在岩某宰杀乌龟前找到岩某,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岩某家“解救”凹甲陆龟。半小时后,民警在岩某家找到了发布朋友圈信息的岩某,并在其家中院内一塑料桶内找到了视频中的两只山乌龟。所幸两只山乌龟并未被宰杀。

从岩某家当场查获凹甲陆龟2只

  经调查,岩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中的两只“山乌龟”是其父亲岩某某于5月10日早上花200元人民币从易武乡购买而来,买山乌龟的目的是为了饲养,不是真的为了食用。因两只山乌龟疑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岩某的父亲购买凹甲陆龟已经涉嫌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森林公安民警依法传唤岩某的父亲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扣押了两只山乌龟。

  5月24日,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岩某购买的两只山乌龟的确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凹甲陆龟。岩某的父亲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森林公安民警表示,两只凹甲陆龟经几天的观察、检查后,未发现伤残,健康状况良好,待找到合适放生地点后将其放归自然。

编辑: 郑睿
关键词: 朋友圈;乌龟;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