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2017海南省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2017-04-27 17:0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海口4月27日消息(记者朱永)海南省教育厅于4月27日在海口召开全省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燕仪及教育厅各处室相关负责人,以及全省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分管局领导、部门负责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中学分管校领导、部分负责人,共12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与师生座谈时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要求,和2015年9月9日给“国培计划(2014)”北京师范大学贵州研修班参训教师的回信精神。陈振华副处长对近3年来全省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体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和对下一步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部署,还详细解读了《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海口市教育局、儋州市教育局、万宁市教育局、海南中学、三亚九小、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等6个单位从不同的角度对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

  李燕仪副厅长提出了“一个目标,五项任务”的工作要求。“一个目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引导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五项任务”是“完善师德长效机制建设,抓好师德师风系列教育活动,开展师德师风大排查,落实师德考核和社会监督,推进教师幸福工程”。

  会议同时作为2017年“海南省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的启动会议。省教育厅在会前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八个开展”:

  (一)开展师德长效机制建设。各市县和学校要对照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有关师德师风建设文件,抓紧出台本地本校的实施办法,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载体,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开展师德师风系列学习活动。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岗位,深刻把握省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的内涵、目标、任务和措施,不断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教育的自觉行动中。二是不断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内涵,以党风带动教风学风,促进优良校风,把师德师风建设融入党建工作,组织党员教师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文件。通过学习,促进广大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听党话,跟党走,做党和人民的合格教师。三是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教师依法治教意识。四是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要求展开学习讨论,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的价值观,弘扬正气,端正师风,不断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开展师德师风对照检查和师德公开承诺活动。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细则)》,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工作,查找不足,列出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抓好整改工作。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师德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

  (四)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和宣传学习活动。各市县和学校要开展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国内师德楷模的先进事迹,大力挖掘和宣传身边的师德先进典型,增强正能量,激发教师以德立身、以身立教,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情操和工作热情。

  (五)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各学校要继续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要结合“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特别要走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流动儿童等学生,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的家庭环境等情况,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家校联系,赢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倡家访教师撰写家访心得体会和家访日记等,注重总结积累相关活动材料。

  (六)开展第三方评教议教活动。各市县和学校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发放问卷和测评表等方式,组织学生、家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教师师德表现进行评议,建立起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从而形成整治师德师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七)开展建设“教师幸福工程”行动。各市县和学校(单位)要切实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建设“教师幸福工程”,通过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教师“母婴关爱室”建设、教师书吧建设等,为教师工作、生活排忧解难。要落实《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定期体检等制度,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要加强教师心理健康培训,化解职业倦怠,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八)开展查处违反师德行为“亮剑”行动。各市县和学校(单位)要依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细则)》,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特别是对社会反应热烈的有偿补课、恶意体罚学生、消极怠教、吃空饷、赌博等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海南省教育厅将在2017年10月左右和12月左右对全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中期检查和年终考核。

编辑: 曹宇
关键词: 小学;师德;师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