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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山东民营企业税收减免709亿元

2017-04-12 08:4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济南4月12日消息(记者林彦银)11日,记者从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联合召开的民营企业家税收工作恳谈会上了解到,去年山东民营企业税收减免约709亿元。

  据了解,2016年,山东全省民营经济(不含青岛)完成国税收入1978.7亿元,占国税部门当年组织税收收入的61.5%,贡献率超过六成;与2015年相比,民营经济占国税收入的比重提高了8.9个百分点。

  在落实税收优惠方面,山东国税部门共减免民营经济税收635亿元,占全部减免税收的65%,地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24.67亿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3.19亿元,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所得税6.58亿元;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39.5亿元,合计约709亿元。

  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今年将坚决落实好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一系列新的减税降负措施。这包括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等,并将深化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提供涉税服务,协助山东民营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倡议,千方百计促进民营和所有企业发展。

编辑: 郑皓月
关键词: 民营;企业;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