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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通报4起民生领域典型违纪案例

2017-02-09 11:5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2月9日消息(记者孟海)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贵阳市纪委监察局将近期查处的4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清镇市犁倭镇红岩村主任罗云忠违反财经纪律案。2016年10月,清镇市纪委在对扶贫项目实施重点精准监督进行督导检查中发现,犁倭镇红岩村在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棚圈建设项目中,村主任罗云忠作为主抓经济发展和民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存在对农户修建棚圈面积上报把关不严,导致修建好的棚圈大面积闲置,浪费民生资金的情况。在调查中同时发现,罗云忠没有将村里进账纳入村财,而是直接支付于其他村务当中,存在坐收坐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清镇市犁倭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罗云忠党内警告处分。

  2、开阳县宅吉乡堰塘村党支部副书记石孝均优亲厚友案。开阳县宅吉乡堰塘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石孝均,作为该村包片干部,在2016年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具体负责石家寨组。石家寨组石某某与石孝均是同族叔侄关系,在2016年的精准扶贫低收入困难户评定工作中,石孝均对石某某为退休教师、属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隐瞒不报,以石某某妻子李某某作为户主,纳入精准扶贫对象。石孝均将不符合精准扶贫低收入困难户条件的石某某家纳入扶贫对象,其行为构成优亲厚友。经开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石孝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云关乡云关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发德违规支付补偿款问题。2013年5月,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云关乡云关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发德邀约包村副乡长贺某某、包工头丁某某、村民魏某某及杨发德儿子杨某等人在家中商量在笋子林收费站违建房子事宜,同意村委会不出钱不出地的前提下修建三栋4400平方米房屋,其中,村委占40%用作办公楼,另外60%的房屋挂在丁某某名下,由贺某某、丁某某、魏某某和杨某四人平摊。2014年5月,改房屋被城管局依法进行强拆,为减少大家投资的亏损,杨发德先后五次开会要求村委承担40%股份的损失。在大部分村委都不同意把这40%股份的钱赔给丁某某的情况下,杨发德通过多次做工作和贺某某施压,村委会成员被迫同意赔偿给丁某某138万元补偿款,造成巨额村集体资产流失。经南明区小碧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发德留党察看处分。

  4、修文县久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蒋鸿玩忽职守案。2016年6月,贵阳市审计局对修文县人民政府2016年6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进行审计发现,修文县久长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涉嫌违纪。经查,修文县久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蒋鸿在石安至马道子、下堡至小山东交通工程以及茶山大道工程中玩忽职守,造成170余万涉农资金被占用。经修文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鸿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 郑皓月
关键词: 通报;民生领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