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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2017-01-18 09:4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1月18日消息(记者孟海)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黔南州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

  1.都匀市文峰办事处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015年1月19日,文峰办事处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挪用人社就业专项资金,为44名办事处职工定制神鹰西服。2015年3月18日,文峰办事处以1250元/套的价格,向神鹰西服专卖店支付服装款55000元。2016年6月17日,中共都匀市纪委给予文峰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王有力、分管人社工作副主任宋德秀、分管财务工作副主任莫恩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9月5日,给予办事处原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杨茂霞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购买西服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独山县麻尾镇董岭村文书黎霞违规操办升学酒问题。2016年8月,黎霞之子考上湖南某大学,8月22日,黎霞以答谢亲戚朋友之名,在独山县麻尾镇董岭社区董岭村场坝组家中违规操办酒席15桌,并收受礼金3000元及部分礼品,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9月27日,中共麻尾镇党委给予黎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贵定县盘江镇计生办主任吴杰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5年5月24日,吴杰带家人到贵阳游玩,期间在贵阳云岩赤水顺琴豆花饭店消费250元,开具票面为450元的餐饮发票。之后吴杰在镇计生办购置办公设备期间,于2015年6月19日将该餐饮发票备注为购买电脑桌支出费用后连同办公设备发票一并报销。2016年7月26日,中共盘江镇党委给予吴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缴违规报销所得资金。

  4.平塘县工信局驾驶员陈永红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3月21日上午,陈永红驾驶本单位贵JE9155号越野车送本单位工作人员到大塘镇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下午6时30分左右返回县城,陈永红未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并驾驶公车到亲戚家吃饭喝酒,饭后,陈永红让其女儿陈牡力将车辆开回单位指定位置停放。当晚12时许,陈牡力驾驶的贵JE9155号公车与贵O91461号运输型拖拉机发生追尾,造成公车严重损坏。2016年5月29日,中共平塘县纪委给予陈永红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龙里县水务局谷脚水务分局负责人王建超、水务局九级职员庄严、技术员许子安、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站长周光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月30日,王建超、庄严、许子安、周光辉在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监管工作中,违规收受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承建公司负责人赠送的礼金,其中王建超收受礼金2000元、庄严收受礼金2000元、许子安收受礼金1000元、周光辉收受礼金1000元。2016年11月29日,中共龙里县纪委给予王建超、庄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许子安、周光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以上四人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通报重申了有关纪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畅通举报渠道,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编辑: 郑皓月
关键词: 通报;违反;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