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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

2015-02-02 12:48: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西宁2月2日消息(记者 葛修远)2015年2月4日至3月15日,普通市民也可以对交通违法进行监督举报了。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群众欢度佳节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青海省交通警察总队决定2015年2月4日至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指尖记录瞬间·安全就在身边”交通违法行为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

  广大交通参与者可以借助手机、数码相机等设备,对身边发生的酒驾、超员、超载、开车打手机等春运期间易发高发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随手拍,并通过微博、微信等途径,实时举报至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根据活动规则,拍摄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违法人受到行政处罚的,将对拍摄人予以50至200元话费奖励:

  活动内容包括:拍摄到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拍摄到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拍摄到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拍摄到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拍摄到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拍摄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拍摄到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拍摄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广大交通参与者可将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以手机或相机拍照或拍摄视频的形式记录下来,通过以下方式上传,同时应上传文字说明,详细描述拍摄时间、地点、简单情况等。

  1、QQ举报:通过“青海交警总队”QQ:1825199697传送;

  2、微博举报:编写“#举报#举报内容+照片”私信“青海交警总队”新浪、腾讯官方微博;

  3、微信举报:可将举报内容发送至“青海省交通警察总队”官方微信平台。

  青海省交警总队法制宣传支队将派专门人员通过各个接收平台接收“随手拍”图片或者视频,并对图片或者视频进行初步核查,并对是否进行后期处理技术予以甄别。对符合处罚标准的图片或者视频,需与举报人进一步确认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等违法事实,并对被举报人履行告知义务。违法事实清楚的,通知管辖地区交警部门予以查处,对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对提供举报线索者进行奖励。

  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相关资料;对举报人的宣传报道,须征得举报人的同意。

  活动同时要求各地在接到交通违法举报后,要对举报事项认真记录并妥善处理。对举报事实清楚,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应立即指派就近的交警中队或执勤民警查处;已驶出本辖区的,应根据车辆运行线路和时间等信息,综合分析,通报相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同作战,及时查处。?对接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反应迟缓,或者不作为,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编辑:王家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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