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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警中重拳出击 整治多次“交通违法大户”

2014-12-04 10:54: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南宁12月4日消息(记者邓君洋 许大为 通讯员江颖琳)多次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受到严查整治,近期,广西交警总队在全区范围内对“交通违法大户”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交警部门将不定期曝光“交通违法大户”,首批曝光的150辆分别为全区(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排名前50名的小型汽车、大型客车、大型货车。

  联合多部门加强源头管理

  广西交警部门将依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手机短信、媒体公告、上门告知等方式通知多次违法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单位车辆管理者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属于运输企业车辆,抄告安监、交通运管部门和客运企业,联合职能部门约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对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督促旅客运输企业按规定予以解聘。

  不定期曝光交通违法“大户”

  交警部门将不定期通过广西自治区新闻媒体对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予以宣传曝光。各地也全面清理辖区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并曝光、抄告、处理一批多次违法、恶意违法车辆,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建立黑名单制度

  广西交警部门将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录入黑名单数据库,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卡口拦截系统和路面巡逻管控,分析研究重点车辆的活动范围和运行轨迹,开展针对性地重点查纠,坚决消除严重交通隐患,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依法严处交通违法

  对多次违法、恶意违法车辆,交警部门除了要进行罚款、记分处理外,对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超过12分的,要根据所持准驾车型驾驶证分别依法落实驾驶证降级、宣传教育和考试制度,对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车辆进行暂扣,对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编辑:竹立志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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