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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较大以上事故首次信息发布不能超过事故发生后3小时

2014-12-22 15:0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贵阳12月22日消息(记者孟海 郜林筱)记者今天从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经贵州省政府领导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规定,在事故信息发布的时间要求上,较大以上事故首次事故信息发布时间不能超过事故发生后3小时。

  通知要求,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主动发布事故信息作为政府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维护安全生产领域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切实加以推进。

  在事故信息发布的时间要求上,通知规定,较大以上事故首次事故信息发布时间不能超过事故发生后3小时,因通讯不畅,企业瞒报、迟报等原因,造成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不能进行发布的,在发布的信息中应加以说明。事故调查报告经有关人民政府或部门批复后,事故调查的牵头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对依法应当保密但可以作区分处理的事故调查报告,要向社会公布经区分处理后的非涉密内容。 

编辑:徐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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