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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部门协作对非法营运“老赖”强制执行

2014-12-04 15:33: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深圳12月4日消息(记者郑柱子 通讯员柯东洲 杨结玲)日前,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告知,非法营运当事人王某等三人因未履行交通部门的处罚被限制出境及私家车过户。这标志着,深圳市对非法营运案件的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取得了可喜突破。

  在综合治理工程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已经成为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抓手,执法支队自2013年5月开始向市法院执行机构申请非法营运案件强制执行以来,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件共3083宗,目前已强制执行扣款100多万元。

  然而,强制执行工作开展以来,发现许多当事人账户并没有足够金额甚至没有财产可供强制执行。为提高强制执行效力,法院执行机构通过法院查控网协调边检、交警等部门对“老赖”们的出境及固定财产、私家车交易过户等多方面进行限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边检部门限制非法营运当事人出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查控网,查询有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非法营运当事人情况后,在查控网系统上给深圳市边检部门发送协查通知,边检系统接到协查通知后就开始对相应当事人实行限制出境的措施,以此来防止当事人出境逃避罚款。

  2012年12月10日,王某驾驶车辆粤B57**E从事非法营运,在罗湖区新园路被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查扣,依法可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后由于王某到期没有缴纳罚款,执法支队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中院经审核准予执行,并于2014年强制执行扣款22784元人民币,但因王某暂无可强制执行的其他财产,故未完全强制执行处罚到位。近日,王某准备到香港机场乘飞机前往南非旅游,万万没想到在通过罗湖口岸时被边检工作人员实行边控控制,无法出境旅游,“无奈之下”,为解除边控控制,王某只能向市中院执行机构主动履行完剩余罚款。

  刘某民自动履行剩余罚款的情况与王某类似,他于2013年4月因从事非法营运被执法支队查处,因到期未缴纳罚款被执法支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时仅执行回人民币54.3元。近日刘某民因私要到香港,经过福田口岸边检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出境,只得老老实实将剩余的2.9万余元罚款缴清。非法营运“老赖”们实在想不到执法部门还有这一招!

  查封财产限制过户 除了边控限制出境,法院强制执行机构还通过查封非法营运当事人车辆等措施,通过查控网委托市交警布控,依法限制当事人车辆过户年审等业务,防止非法营运当事人转移财产。

  

  2012年12月28日,刘某驾驶车辆粤BU***8在宝安石岩因从事非法营运被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依法可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王某到期没有缴纳罚款,执法支队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中院于2014年执行回人民币25213.14元,但因王某暂无可强制执行的其他财产,故未完全强制执行处罚到位。近日,刘某将其名下粤B7X**8车辆出售,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时被车管所工作人员告知因该车系法院查封车辆,无法进行过户。刘某“无奈”之下自动向法院执行机构缴清了之前非法营运剩余罚款,车辆解除查封,过户手续才得以办理。

  据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介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开始以来,已有83名非法营运“老赖”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后主动联系执法支队表示自愿接受罚款处理。

  据介绍,除了上述强制执行措施外,深圳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还通过联合整治、联合吊扣非法营运当事人驾驶证、两法衔接、组织执法人员上门对非法营运当事人开展宣教帮扶等措施综合治理非法营运,维护交通运输的良好市场秩序。

编辑:王文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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