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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规定五类极端天气停工停课

2014-11-12 19:36: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宁波11月12日消息(记者刘发丁 杜金明)宁波市出台意见,规定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和大气重污染五类灾害天气,如果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将停工停课。该规定写入《宁波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于12月1日起实施。今天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宁波市应急办等单位发布了这一消息。

  《实施意见》全文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停课安排、误工处理及其他事项四方面内容。规定了与停课和误工处理相关的灾害天气红色预警信号种类,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和大气重污染五类。

  规定了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停课的有关要求。当日22:00前发布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发布灾害红色预警且在6:00维持的,各中小学校次日(当日)要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6:00以后发布灾害红色预警的,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已到校的学生服从学校安排,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上课期间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在误工处理上,本市发布灾害红色预警,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乡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在工作时间发出灾害红色预警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停止港口、在建工地等不适合在此气象条件下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宁波市应急办副主任张国良说,一旦出现极端天气,对决策机构来说,针对每一次灾害都要专门研究决定是否停课等,影响应对工作的效率;对公众和用人单位来说,面对每一次灾害究竟要不要上学上班还是心中无数。因此,单独就此事发文,具体执行起来可以更明确、更有针对性和引导性,也能使管理部门及广大公众更加高效有序、集中精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实施意见》9月29日经宁波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编辑:李江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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