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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为市民购买巨灾保险 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可获赔

2014-11-10 13:59: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宁波11月10日消息(记者刘发丁 曹美丽)巨灾保险试点在宁波破冰。政府出资购买保险,市民因自然灾害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可获赔偿,宁波市由此成为全国首个政府出资为居民人身意外和财产损失购买巨灾保险的城市。

  11月6日,宁波市民政局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署了一份公共巨灾保险合同,这份保险将在11月11日开始生效。宁波市民政局作为投保人,投入3800万元,为约1000万宁波本地人和来宁波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购买巨灾保险。宁波市民政局副局长许义平介绍说,这份巨灾保险是在自然灾害来临后政策性救助之外引入的一个市场机制。“这个是我们市政府利用市场机制来分担我们灾害的一些风险而做出的一个尝试。通过商业保险机构来运作,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散以及社会管理的功能,提高财政管理资金运用效益和杠杆放大的作用。”

  巨灾保险的保障对象为自然灾害发生时处于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受益人群约1000万。因巨灾导致人身伤亡的,保险机构赔付最高10万元/人;居民实际居住的住房发生财产损失的,救助额度最高2000元/户;居民因在巨灾期间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死亡、残疾的,再补发最高每人10万元的抚恤费用;整个巨灾保险最高赔付额度为6亿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5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接了这次巨灾保险业务。人保财险宁波市人公司副总经理严巍表示,这项保险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如果几年来一次像去年菲特台风那样的灾害,那保险公司亏损的机会是非常大的。”

  据悉,去年10月份,一场“菲特”洪灾,造成宁波直接经济损失333亿元,保险公司赔付额超过37亿元。而这一数字三倍于建国以来宁波保险业的累积利润。

  作为一个经常遭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城市,宁波市财政每年在救灾救助上投入高达10个亿。宁波市金融办主任姚蓓军指出,巨灾保险作为宁波市救灾救助体系的一个补充,其目的在于让小钱发挥大作用:“它不是一个纯粹的财政经济补偿补助形式。试想一下,如果有灾发生,3800万保费能有6个亿的赔偿,那么财政的杠杆力就体现出来了。”

编辑:徐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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