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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共租赁住房出新政 取消户籍限制实现同城待遇

2014-02-11 16:59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济南2月11日消息(记者桂园)从今年起,山东省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将并轨运行,合并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至2014年底前,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准入分配、统一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实现同城待遇。

  日前,山东省住建、财政、发改、物价等部门下发相关意见,就此作出部署。意见提出,2014年以前已经列入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后,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设。原用于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区别于以往,并轨后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有了严格规定: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分配方面,已建成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见特别指出,公共租赁住房要取消户籍限制,统一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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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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