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文件支持土地流转收益抵押贷款
2014-02-24 13: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成都2月24日消息(记者刘涛)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厅获悉,该厅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联合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成都、德阳、绵阳等8个市9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贷款试点。这是四川省率先在全国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权益的有益探索。
文件规定,借款人必须具备合法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拥有权属证明,而且土地经营权关系清晰,无其他争议。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改变土地性质,不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剩余期限等。农户或者土地经营流转权受让方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做为抵押,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根据转的实际面积、流转收益评估价值、贷款期限、贷款申请人经营状况、信用条件、还款能力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3年,最多不超过5年。
文件规定,金融机构可以依据土地流转特点,合理设计信贷产品,以方便借款人为前提,结合实际合理选择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归还渠道。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由融资性担保公司代为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性担保公司代偿贷款后,可将获得的土地经营权阶段性再流转,收回代偿本息后,土地经营权退还给借款人。
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文件要求试点地区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利用国家和省级城乡统筹发展试点享有的政策,综合考虑试点所需的政策支持、确权登记进展情况、农业基础、金融生态环境、社会信用体系等因素,先期选择8个市的9个县市区进行。
编辑: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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