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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

2013-12-03 17:3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广州12月3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粤公宣)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广东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增加指纹信息的规定,目前广东公安机关已经完成系统升级改造、相关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试点发证等工作,具备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的条件。今后在广东所有公安户籍派出所(办证窗口)均可办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申领时要采集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将在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采集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未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正常使用。对于尚在有效期内未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持证人可以自愿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公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请遵照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操作指引,正确采集指纹信息。

  登记指纹信息不另外收费,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在居民身份证中登记指纹信息,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助于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国家机关和社会用证部门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身份,可以有效防范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问题发生。居民身份证中登记的指纹信息,是数字化的指纹特征点,无法被还原成指纹图像,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公安机关对于采集、传输、存储包括指纹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采取了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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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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