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 正文
山东宣布12月1日起各市禁行“黄标车”
2013-11-04 20: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济南11月4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等部门今天下午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山东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到2015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及老旧车116万辆。济南绕城高速内下月起禁行黄标车,元旦后上路将被罚。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另据济南市政府刚刚下发的《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进行的通告》,自2013年12月1日起,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禁行黄标车通行。其中,12月1日至31日为过渡阶段,对违反规定的黄标车以劝告、教育为主,自明年1月1日起,违规车辆将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处罚。
据了解,济南市本次禁行区域包括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不含绕城高速公路,东至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南至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北至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禁行通告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编辑:杨锦萱
相关新闻
头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