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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治理集资房违规行为 超标面积将加收罚款
2013-10-31 14:19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央广网乌鲁木齐10月31日消息(记者张孝成)新疆正在开展清理政策性住房违规行为,违规超标集资建将按市场价加收20%罚款。
这次清房中,2008年以来在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自治区房改政策规定,超出面积标准建设集资建房的,对于超出政策规定合理误差范围的超标面积部分,将按照市场普通商品房价格加收20%的惩罚性款项。
参加单位集资房职工,如果违反集资建房上市交易时限规定,私下交易、违规转让住房,将由纪检部门会同住房管部门收回住房,收缴违规所得,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于重复享受房改政策的,必须按相关文件规定退房或补交差价,在规定的时限内,拒不执行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据了解,这次清房工作分为三阶段。目前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为审核和重点抽查阶段,自治区清房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对区直机关各单位上报的清房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和清查,核查集资建房人员名单。其后将进入纠查汇总总结阶段。
编辑: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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