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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最严禁烟令”年底执行 公务员成重点约束对象
2013-10-31 16:29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央广网长春10月31日消息(记者晁向荣)近年来,各地禁烟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但因种种原因,执行效果都不够理想。吉林省长春市近日公布的《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草案)》(以下简称《新办法》)计划将于年底执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禁烟令”。
据了解,《新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学校、医院等13类50多个公共场所吸烟,同时要求所有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这意味着今后在办公区内将不再设立吸烟区和吸烟时段。新办法还规定了烟草制品销售者无烟日停止售烟一天、禁止烟草企业冠名赞助活动等细则。
长春市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许兆瑞介绍说,除了上述的严格规定之外,《新办法》还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个人的处罚额度是100元,对场所处罚的额度是1000元,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许兆瑞介绍,《新办法》还着重提出公务员应当在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工作当中做出表率,严格要求公务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室内和公众面前吸烟。任何会议、公务活动中不得发放、提供烟草制品。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将对本部门严格管理和监督。虽然多数长春市民对严厉程度空前的禁烟新规拍手称快,但部分市民仍心存担忧,“以前也有禁烟令,但是执行的不太好。”,长春市民梁女士就表示类似的担忧:“这条禁烟令比较严格,不知道执行会怎么样,能不能实施到位。”
其实早在1996年,长春市就曾出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作为《新办法》起草者之一,许兆瑞介绍说,《新办法》将加强无烟立法前期动员,并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让禁烟达到实际效果,“执法的主体是由卫生监督机构,但是由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一个是管理层面,一个是执法层面。”许兆瑞表示:“下一步我们还有一个社会动员的层面,比如控烟志愿者的参与,会有多种形式来配合执法”。
编辑: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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