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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制定生态移民迁出区土地两条“红线”

2013-10-22 08:17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银川10月22日消息(记者许新霞)21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夏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规划(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和《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

  “十二五”期间,35万生态移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的“大手笔”,加之早期的各种移民搬迁,初步测算将有1272.1万亩生态移民迁出区土地。这些土地如何合理利用?《规划》提出将严守两条“红线”:明确2017年之前土地必须全部收归国有,2020年以前不得进行任何经营性开发建设。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建设与修复,逐步改善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条件,将成为未来宁夏中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规划》和《意见》提出,对生态移民迁出区在先行实施全域封禁管护的基础上,将针对不同土地类型进行生态建设和修复,坚持生态效益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封造管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切实改善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环境质量。到2017年,移民迁出区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得到初步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16%,植被覆盖率达到56%。到2020年,移民迁出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植被覆盖率达到70%,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显著增强,争取将生态移民区建成国家级生态修复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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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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