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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民所有重特大疾病均实行医疗保障

2013-09-10 16:11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西宁9月10日消息(记者罗占祥)青海省全民所有重特大疾病实行医疗保障。

  据青海省卫生部门信息,青海省先后实施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分别在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经费、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人均50元、60元标准统筹建立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全民所有重特大疾病实行医疗保障,其中城乡居民大病患者个人自费负担超过5000元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进行报销,住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80%。

    民政救助对象通过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7000元,在年度内全部住院自付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比例达到85%。截至目前,已经为2.2万名城乡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2亿元,为2500名城镇职工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300多万元,从而构筑起基本医保常规报销、大病保险、贫困医疗救助三道医疗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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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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