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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散布虚假信息 新疆著名笑话大师“被死亡”

2013-09-10 16:09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伊宁9月10日消息(记者张雷 通讯员朱继青 海书铭)“新疆著名笑话大师依沙穆德于2013年9月6日去世……”几天前,新疆伊宁市一微信朋友圈上转发着这条虚假信息,信息还通知大家参加他的葬礼。

  许多喜欢依沙穆德的人得知这一消息后,纷纷去参加大师的葬礼,有的还从伊宁县、尼勒克县等地专程赶到伊宁市。当大家到达微信上指定的地点,却发现并没有此事,方知是谣言。

  记者昨天从伊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了解到,,利用微信传播这一虚假信息的哈某、肖某已分别被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行政拘留和给予警告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9月6日接到群众反映,伊宁市民语系微信网民在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内转发“新疆著名笑话大师依沙穆德于2013年9月6日去世”等信息,后经警方调查,该信息为谣言。

  经警方核实,伊宁市民肖某平时喜欢用手机玩微信。9月6日13时20分许,肖某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著名的笑话大师依沙穆德于2013年9月6日去世”的信息。由于肖某平时很喜欢依沙穆德,看到该消息后心里很难过,认为德高望重的老人去世后,大家都应该去送葬表示哀悼,所以在未核实真假的情况下,转发了信息。

  后来,当肖某发现这条信息是虚假信息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删除谣言,并转发了辟谣信息。

  办案民警发现,在肖某之前就有很多人转发该信息,肖某并不是首发人,且各微信朋友圈相互交叉转发。随后,警方找到了在伊犁的首发人哈某。

  据哈某交代,9月6日13时许,他在微信上看到了外地网友的微信群发布了这条信息,哈某平时很喜欢笑话大师,想参加其葬礼,并想号召更多的人去参加,就转发了上述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办案民警介绍,本案中大家未经核实,通过微信群转发虚假信息,导致该谣言微信在伊犁广泛传播,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哈某和肖某的行为已违反了法律,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善良的市民们,对于微信、微博、QQ上未经权威部门发布而传播的信息切勿亲信,盲目跟风转发,在没有核实求证的情况下,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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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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