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 正文
青海医改五方面实现全覆盖 实现“先住院后结算”
2013-09-10 10:59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央广网西宁9月10日消息(记者杨阳 通讯员李渊海)青海省积极推进医改进程,在大病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卫生对口帮扶及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五个方面实现全覆盖。
据悉,在全民大病保险方面,青海省先后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统筹建立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全民所有重特大疾病实行医疗保障。截至目前,已为2.2万名城乡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2亿元,为2500名城镇职工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1300多万元,构筑起基本医保常规报销、大病保险、贫困医疗救助三道医疗保障线。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全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西宁和格尔木两市公立医院、全省所有70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让利群众。通过全省实行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中标价下降了近50%,非基本药物降价近40%。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到全省70所县级公立医院,实现全覆盖。基本完成了以取消药品加成、建立财政补偿机制、人事分配机制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运行新机制改革任务。开展了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
对口帮扶县乡医疗机构全覆盖。先后启动实施对口帮扶全省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组织安排51所医院80支医疗队支援县级医院,实现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全覆盖。帮扶工作3年为一个周期,力争到2015年使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的目标。
“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全覆盖。从2012年9月以来,该省在省、州、县、乡四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后,并分别按60%、80%、80%和90%的比例预拨医保资金,实行次月结算。截至目前,已使全省40万患者受益。
编辑:刘明霄
猜你喜欢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