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记者高欣然)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

《通知》提出,因城施策突出整治四个重点,分别是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尤其是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等多个问题都要重点整治。

《通知》强调,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要做到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各城市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形成整治问题清单;同时,各城市要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

此外,《通知》特别提到各地需要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特别强调,要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强化监督评价考核,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