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7日消息(记者张潇祎)为进一步引导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推动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促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张某某虐待案等6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这些案件都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包括丈夫长期虐待妻子,导致妻子死亡的;妻子对施暴的丈夫实施伤害行为,或者妻子、子女共同对施暴者实施伤害行为,导致施暴者受伤、死亡的;子女虐待老人的、母亲虐待子女的等。罪名上,涉及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案件处理上,检察机关对有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对有的案件,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在选编案例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检察办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要准确,不能采取“和稀泥”办案;对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对因酗酒、赌博等恶习而长期或者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施暴者构成犯罪的,要体现从严打击、依法严惩;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对施暴者实施伤害、杀害行为的,要依法体现从宽处理精神;检察办案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而要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着这些原则,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均履行了主导责任,通过介入侦查、自行侦查,展开调查走访,全面了解情况。一方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另一方面尊重被害人意愿,注意听取各方意见作为办案参考。同时,检察机关主动延伸办案职能,通过司法救助、协同各方力量开展救助帮扶等方式,帮助修复被损坏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注重以案释法,通过推动公开庭审,协同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

典型案例“杨某某故意伤害案”中,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央广网发 最高检供图)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年来,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逐渐得到认同,不再被认为是‘家事’‘私事’。民法典颁布实施,强化了公民人格权保护,婚姻家庭编更是明确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这对于巩固、发展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指出,梳理、选编、发布典型案例,就是为了引导检察机关通过贯彻落实反家暴相关法律,真正把这种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办案全过程,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