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3日消息(记者张潇祎)近年来,因维护、管理不当或者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行为导致的涉窨井盖事故时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与出行安全。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做客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就检察机关整治窨井“吃人、伤人”问题,守护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元明在访谈中提到,2020年3月,最高检与最高法、公安部会签印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积极回应办理涉窨井盖相关案件的难点问题。同年4月,最高检专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单位,推动相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为确保“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积极“走出去”,现场调研排查隐患,主动“请进来”,召开联席会“现场送达”文件,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努力形成责任明晰、运行有效的窨井盖问题治理体系。“2020年11月,在陕西西安召开检察机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两个文件’落实情况,推广先进经验,研究如何做实刚性监督、把准案件定性、创新治理方式,努力构建多部门合作、一体化推进、齐抓共管的窨井盖问题工作格局。”元明告诉记者。

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已有5个省级院推动同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各级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00余次,组织联合检查300余次,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90余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63件,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近7.6万处,推动相关部门更换智能井盖近1.3万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改进装置5.1万余个。对此,元明表示:“用实际行动封住窨井‘吃人’的嘴,守护老百姓‘脚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