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

  这段话出自2020年10月1日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致力于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彰显妇女“半边天”作用。

  无论是在家庭生活中,还是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女性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妇女事业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发展,也关系到妇女自身的进步。

  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还有待于大家共同努力。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女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一切形式的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公民法治观念,提升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实践,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消除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活动障碍,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在发展中支持和帮助妇女,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才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她们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本期特约专家:孙晓梅 中华女子学院家庭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