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半年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央广网记者 张佳琪 摄)

  央广网北京11月3日消息(记者张佳琪)自2020年5月1日开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已满半年,许多北京市民对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表示关注。记者了解到,目前仍有些社区存在混投混装问题、锂电池等有害垃圾无处可放、许多家庭未配备“两桶一袋”未培养好居家分类习惯等。11月3日下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半年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赵济贵表示,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改变居民群众日常习惯的基础性工作,对此仍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

  《条例》实施半年来,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大幅提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刚介绍,今年十月份分出量从条例实施前的309吨/日增长至3946吨/日,增长了11.7倍,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19.79%。加上餐饮服务单位厨余垃圾1857吨/日,厨余垃圾总体分出量达5803吨/日。

  半年来,其他垃圾减量明显。据统计,其他垃圾量1.6万吨/日,同比去年下降32%。与此同时,垃圾分类设施达标率快速提升,垃圾分类规范化收运体系持续完善。

  李如刚表示,目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北京市生活垃圾应收尽收,规范运输,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自5月1日《条例》实施,截至10月31日,北京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43.65万家次,共发现问题1.72万家次,存在问题率为3.94%;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27081起,其中适用《条例》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11241起。房山、门头沟、顺义区执法检查工作较为突出,人均立案处罚数排全市前列。

  温天武表示,通过分析发现,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的单月存在问题率连续4个月实现环比下降。数据表明,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督促“十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主动落实了主体责任,有效提高了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在促进源头减量、规范分类行为、提升收运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面对实施垃圾分类产生的种种问题,我们正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赵济贵表示,要想使垃圾分类持久坚持下去,需要科学有效的机制做保障。

  赵济贵强调,有关部门正在考虑选取一定数量的社区进行试点,创新现有的动员发动工作模式,细化垃圾分类达标的要求和内容,探索调动居民参与的长效机制,包括对分得好的居民怎样奖励,对不分类、乱投放的居民怎样处罚,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督等,使得垃圾分类动员发动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健康持久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