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日消息(记者孙冰洁)8月28日,湖南株洲市一名3岁女童萌萌(化名)意外坠落身亡。事发后尽管家属认为事故主要原因是家长的监护不力,但小区安防设施也存在较大漏洞,目前双方正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萌萌的悲剧在令人痛心的同时也引起了网友对儿童电梯事故的关注:近年来儿童意外坠亡事件为何时有发生?又该怎样避免悲剧重演?

  事件回放:女童事发前被独自关在电梯内

  萌萌的姑夫张先生8月31日在采访中表示,事发当日(8月28日)是萌萌外曾祖母的生日,萌萌跟随奶奶去祝寿,午餐完毕后一家人回到外曾祖母所住小区准备坐电梯上楼。监控视频显示,28日13时11分许,楼道内电梯门打开,萌萌走在最前面,其奶奶和外曾祖母跟在后面,当萌萌走入电梯后,电梯门开始关闭,她身后的两位老人动作稍有迟缓没跟上,电梯中只留下了萌萌自己。被关在电梯里的萌萌显得很惊慌,原地蹦跳,还拍打了电梯门,并按亮了几个电梯楼层按钮。随后电梯到达4层,萌萌走出电梯后很快又再次进入,十几秒后电梯到达 8层,在外等待的家属听到“砰”的一声坠楼声,待急救医生赶到后判断孩子已当场死亡。

  张先生表示,家人都明白此次事故主要是因为家长看管不力造成的,但小区亦存在安全漏洞。

  萌萌是从8楼过道的一个窗户坠落的,事后家人看到,该窗户距离电梯只有两三米的距离,窗户半开着,儿童的身体可以轻易伸出去,据此家属们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对窗户的管理存在过失。

  8月30日,物业负责人回应称:该是我们的责任,会承担。但就如何担责一事,张先生称自己和家人找到跃达幸福里小区物业公司,但公司负责人一直推脱不见面。

  由于双方就赔偿依据与金额协商不成,最后镇政府建议双方走法律程序,依法依规提出诉讼和赔偿。

  律师:开发商与物业是否担责需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就此事件涉及的责任双方该如何担责一事,记者也咨询了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钟兰安认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为其提供足够的安全保护,在此事件中受害者的家属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确实存在监护不当的问题。

  而就事件中反映的开发商与物业的问题,他认为就目前来看其责任归属比较模糊。从房屋设计的角度来说,若经专业机构鉴定后认为八楼的窗户设计确实存在一定的缺陷,不符合国家的规定,那开发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物业公司如果电梯在设计中存在关门时间过短或保养不当等明显的问题,那物业公司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启示:需补齐应急救援短板

  电梯和扶梯为公众带来了方便,但有时也存在危险隐患。梳理以往媒体报道不难发现,儿童电梯事故时有发生。

  2019年7月11日,淄博市消防支队金山中队接到报警,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冯家新村一电梯在下降过程中发生故障,造成1名儿童被困电梯内无法逃脱。

  所幸电梯悬停在一楼和二楼之间位置,未对被困儿童造成伤害,最终消防员将电梯门成功打开救出被困儿童。

  2019年11月17日下午,广西省凤山县发生一起男孩坠落电梯事故,该儿童从某商场电梯跌下一楼。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救助,小男孩无生命危险。

  2018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共发生电梯事故56起,占意外事故的比例为23.53%%,造成的死亡人数占16.33%。其中就有儿童监护缺失而引发的意外,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原因、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以及应急救援(自救)不当原因为主要原因。

  特种设备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近些年尽管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也在逐步加强,但提高广大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是项长期功课,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也需要全社会关心、关注并共同参与到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工作中来。

  除了提高监护人与儿童的风险与安全意识,钟兰安认为对于物业公司或者电梯的维护方来说,也要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点,建立相应应急机制,发生意外情况,物业人员等也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以便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