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了发生在北京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件。北京儿童医院在抢救一名3岁女童的过程中,怀疑孩子伤情因家暴所致果断报警,经调查,将女童打成重伤的竟然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女童的生父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那么,司法机关为何对施暴者适用缓刑?怎样处理才能真正维护女童的合法权益?

  “医生都是为了保护孩子,他们报警也给了我一个教训,以后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冲动,要多考虑家人。”这是6月30日上午,刚从法院办理完社区矫正交付手续的小姜的悔悟,医生报警给了他一个教训,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办理也挽救了他的家庭。

  今年2月27日上午,一名抽搐伴有昏迷的3岁女童被送到北京儿童医院抢救,经急救,女童的意识渐渐恢复。孩子的母亲说,孩子自己摔伤了头。但医生检查发现,女童“双眼周、右面部可见淤血吸收痕,背部下方可见多处陈旧伤”。后经影像学检查,诊断女童左侧额颞顶枕颅板下出血,伴蛛网膜下腔出血。第二天,经过多科室的专家会诊,医院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女童受伤可能是家庭暴力导致,于是果断报警。孩子的父亲小姜向警方承认,是自己摔伤了亲生女儿。

  小姜说:“闺女从小不在我们身边,从11月份回来,她妈就一直吼她、骂她,导致我积压情绪的时间长了,一时冲动就打了孩子。”

  门头沟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办案民警李凯旋介绍:“这个孩子出生在北京,当时她的父母没有抚养能力,于是选择把孩子送到湖北黄冈的老家,由孩子的爷爷奶奶进行抚养,抚养了3年,几乎没有和父母见过面,孩子也被爷爷奶奶惯得脾气不太好。孩子的母亲患有智力残疾,孩子回来后,她经常和孩子发生矛盾、争吵。在这种情况下,小姜由于气愤就摔伤了孩子。”

  门头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刘玉霞介绍:“我们在审查中也了解到,姜某犯罪以后认罪态度非常好,也愿意认罪认罚。我们到村委会也了解了相关情况,姜某的爱人和岳母都属于智力残疾,家里两个孩子。姜某是一个快递小哥,靠着送快递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另外,我们也考虑到了被害人的伤情,最终经过法医和儿童医院的复诊,孩子恢复得非常好。因此我们经过慎重考虑,对姜某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了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认为,小姜明知道孩子身体娇嫩,仍将孩子头朝下摔在水泥地上,具有间接的故意;同时,被害人的伤情并不是虐待累积造成,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小姜提起公诉。刘玉霞介绍:“最终我院以姜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我院的量刑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鉴定,女童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司法机关为什么没有撤销小姜的监护权?刘玉霞分析:“这个案件是夫妻双方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引发的,受到伤害的是家里的老二。姜某的女儿出生后由奶奶带回老家照看近三年时间,去年年底奶奶查出癌症无法照看孩子,所以孩子才被接回姜某自己家中。姜某的妻子属于智力残疾,与他们共同生活的老人智力残疾二级,无法照顾自己的生活,家中的负担基本上都压在姜某的身上,所以我们暂时没有考虑撤销他的监护权。”

  如何让女童不再遭遇伤害?社区及相关机构也接到检察院的案情通报,相关监督和救助工作已经开始。刘玉霞介绍:“我们检察院会对这个家庭持续关注,对姜某进行多角度监督。相关部门已启动有条件的刑事司法救助,对孩子的父母进行有效监督、教育、引导。我院将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不定期家访。”

  今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规定了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其中包括“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后须立即报案。

  “在这里我们也呼吁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组织或者是各类行业的人员,发现有疑似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行为,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刘玉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