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7日消息(记者孙冰洁)8月24日,一条“3岁女孩被爸妈喂到70斤当吃播赚钱”的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3岁的“佩琪”与年纪极不匹配的体重引发舆论关注,不少网友质疑其父母把她当“吃播”赚钱,并指出这种行为或涉嫌虐待。目前,广州妇联已介入调查,就其父母行为是否涉嫌虐待或违法一事记者也采访了相关律师。

  事件回顾:3岁女孩长到70斤做“吃播”

  近日,名为“小佩琪的一天”的视频号在网络引起广泛关注。视频中3岁女孩“佩琪”食量惊人,加之父母无节制地给她加餐,女孩体重增长到70斤,其与年纪极不匹配的体重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广大网友纷纷指责其父母“让孩子当‘吃播’赚钱”。有网友质疑,“如此喂养会不会对孩子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面对质疑,8月24日,视频平台回应,由于“投诉密度大,已封号”。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佩琪”父母李先生与谭女士,两人表示,网友所言并不属实,内容也存在断章取义的问题。“我们的视频不单只是拍她吃,她玩耍的也有拍,还有孩子减肥跳舞等都有的。”

  而对于网友担心的“佩琪”的身体状况,其母表示,“女儿出生就爱吃,但却很不喜欢运动,不过身体很健康,去体检时医生也只是说偏胖,没有什么脂肪肝、‘三高’、糖尿病。”

  关于有网友质疑他们靠孩子做“吃播”赚钱的说法,李先生回应称,“前后总共发了50条左右的视频,但从一开始并不是以赚钱为目的,就是出于娱乐的心态。”

  律师说法: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据广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介入调查此事。由于当事人账号被封禁,无法搜索到,视频也被删除,“需要一些时间”核实信息,如当事儿童“小佩琪”及其父母居住地确在广州,将联动广州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广州市妇联儿童部等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

  面对网友对“佩琪”父母是否涉嫌虐待女儿的质疑,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2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第七十一条规定,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参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3岁女童的身高在85.4cm-108.1cm,体重10.23kg-20.10kg之间。从目前新闻反映的情况来看,钟兰安认为,首先,“佩琪”的体重已远远超出同龄女童的正常标准,是否健康需要由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方可确定,“作为合格的父母,应将孩子的身心健康作为首要前提,而不是进行涉嫌有损孩子健康的活动”。

  此外,钟兰安还认为,让孩子以“吃播”的方式进行牟利,这种行为不仅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悖,也与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鉴于此,钟兰安认为,在这一事件中,除妇联要及时介入外,必要时,公安机关也应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