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记者王子衿)《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6月1日正式实施。1日上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在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举办了《条例》正式实施宣传活动。图为宣传活动现场(央广网记者 王子衿 摄)

  活动现场,经过救护康复的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放归自然。图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放归自然(央广网记者 王子衿 摄)

  此次京版《条例》把禁食范围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拓展到了本市重点保护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极大地扩展了法规的适用范围。图为游客领取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央广网记者 王子衿 摄)

  

  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处长张志明介绍,经过多年的生态建设,北京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持续增加,陆生脊椎野生动物从1994年的461种增加到现在的500多种,越来越多的候鸟选择北京作为长途迁徙的“休息区”。图为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内动物自由栖居(央广网记者 王子衿 摄)

  

  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持续增加,也为周边居民提供了更宜居的生活环境。图为周边居民在大运河森林公园内游览拍照(央广网记者 王子衿 摄)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要保护其赖以生存的栖息地。为此,《条例》首次明确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责任。图为大运河森林公园内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野生动物提供了栖息空间(央广网记者 王子衿 摄)

  

  现有的野生动物家园要妥善保护,而今后的生态建设也要把野生动物纳入考量。《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要采取种植食源植物,建立生态岛或者保育区,配置巢箱、鸟食台、饮水槽等多种方式,营造适宜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环境。图为水生植物完善了野生动物食物链构建(央广网记者 王子衿 摄)

  

  在造林绿化建设中,充分考虑食物链构建、生态廊道建设和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相关要求,将更好地实现“树上有鸟、草间有虫”,体现首都园林绿化从绿起来、美起来到活起来的历史性转变。图为位于通州的城市副中心千年守望林内,精心布置的人工鸟巢为野生动物提供了绿色生活空间(央广网记者 王子衿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