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9日消息(记者王子衿)昨日(18日),国家文物局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征集和保存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在不影响一线抗击疫情工作的前提下,指导博物馆做好征集和保存工作。各地省级博物馆、湖北省地市级以上博物馆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开展征集保存工作。

  征集内容方面,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博物馆要优先征集反映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抗击疫情历程的代表性见证物,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等相关文件原件;各类医疗单位、医护人员的请战书、旗帜、工作日记、书信、医疗日志等实物资料;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人民解放军、公安民警、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标语横幅、出入证、消毒用具、测温仪、登记表等相关物品;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抗“疫”物品和资金记录单据凭证、防疫物资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反映抗“疫”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音视频等影像资料;宣传普及抗“疫”防疫知识的相关摄影、书法、绘画、歌曲等作品。在加强实物征集的同时,也要注重口述记录、影像资料、电子数据、网络媒体记录等的征集和保存。

  通知强调,征集工作应当规范程序,有序实施。博物馆可通过发布公告等方式,动员各方提供相关征集线索和信息。应对征集对象实行评估,并按程序研究决策,对于重点征集对象,应及时主动与持有人联系。应向捐赠人发放捐赠证书,价值重大的,应予鼓励、奖励。通过购买方式征集藏品的,须符合财务管理要求。对于征集到的藏品,要及时建立藏品档案和账目,确定藏品等级,建立工作档案,做好入库保管,并按程序报相应的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通知还特别指出,本次征集的实物应是已经过专业消毒处理、符合安全入藏条件的物品,避免因藏品征集造成人员聚集和直接接触。所在地为高安全风险区域和中安全风险区域的博物馆,应于安全风险降低或者解除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藏品征集的实物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