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记者王子衿)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是文物合理利用的一个重要方向。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功能、形式、途径和方法,精品案例层出不穷,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近日召开的国家文物局第七届全国文物保护工程会议上,《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案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首次对外发布。向社会和公众倡导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推介正确的开放利用方法,并积极鼓励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和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进一步加大文物建筑开放力度。

  我国建筑遗产数量多,类型多样。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5058处,其中列入古建筑216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43处,建筑类文物占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量的61.39%。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76万余处文物点中,建筑类约26万余处,占总量的34.21%。古建筑既有故宫等具有极高历史与艺术价值的明清两朝皇家宫殿,也包括西递、宏村等仍在使用中的乡土聚落类型的文物古建筑群、民居。近现代建筑既有高层办公楼酒店,也有乡村学校。各类文物建筑的保存环境、管理现状、产权人及使用人,以及地方经济水平,都存在很大差异。

  2017年,国家文物局发布了《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鼓励文物建筑采取不同形式对公众开放,强调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社会性和公益性,明确了文物建筑开放利用的一般条件和要求。《导则》的出台,从理念和技术层面为各地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提供了引导和途径。

  与此同时,由于《导则》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而各地文物建筑利用情况差距较大,为更深入细致地推进文物建筑的开放利用工作,2017年,在《导则》的基础上,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写《指南》,以开放条件、功能适宜、价值阐释、业态选择、社会服务、工程技术、运营管理七大要素为纲领,选取各地文物建筑开放的优秀案例和典型做法40余处,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解读,推动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经验和模式的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