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4日消息(记者孙冰洁)养老机构建设事关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正式批准GB 38600-2019《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予以公布,这也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央广网发 国新办供图)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6658万人,占总人口的11.9%。正面临全球规模最大、速度最快、持续时间最长的老龄化进程。“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通过制定实施标准可以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让老年人安全养老、放心养老,享受高质量养老服务,更好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在谈及这一标准出台时的考虑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如是说。

  作为我国养老服务领域出台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区别于一般的推荐性标准的最重要表现,便是要求社会各方都要依法强制执行,是养老服务质量的底线要求。

  “一方面能够引导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能支撑依法、依规、依标准开展事后监管,保障养老机构规范化的服务和行政执法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田世宏说。

  从具体内容来看,标准框架分为7部分,主要包括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和管理要求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应当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同时,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提出了要求。作为精准做好养老机构安全防范的第一关,安全风险评估部分则明确了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应当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及评估的相关要求。服务防范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内预防和处置噎食、压疮、坠床、烫伤、跌倒、走失、他伤和自伤、食品药品误食、文体活动意外等9种服务风险的相关要求,被视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管理的“九防”,涵盖了目前养老机构中老年人容易受到人身伤害、迫切需要统一规范的九种情形。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央广网发 国新办供图)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标准中提出的预防和处置措施都是经过基层长期实践、广泛验证的有效措施,养老机构只要高度重视、规范化操作就能大幅度降低管理中的风险。

  在她看来,作为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个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出台将对完善当前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起到很大作用。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服务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总体还处在起步阶段,从服务机构的情况看,服务不规范、安全不到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养老机构管理者和服务人员提高标准意识,做到服务安全有标准可守、有规矩可循,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高晓兵说。

  此外,她认为《规范》的出台还将有助于完善养老服务的综合监管。记者注意到,2018年底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了原来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也即意味着目前设立养老机构不需要许可。这样就把事中、事后的监管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高晓兵告诉记者,“如今出台的标准,将与即将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措施相互衔接起来,共同构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依据,确保养老服务既放得开、又管得住,确保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从养老服务组织来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负责人陈洪俊认为,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益。对消费者而言,依托标准能够实现服务信息的有效传递,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从养老产业发展来说,依托标准能够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等相关行业的信息互通、融合发展。

  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发力。据田世宏介绍,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将重点放在加快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期照护服务、智慧健康养老等急需标准的制定上,并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同时探索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加强国际养老标准跟踪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推动中国养老标准走向世界,更好提升中国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的相互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