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新办今天(13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和民政部负责人介绍,2019年12月27日,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批准并公布。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框架分为7部分,其中,基本要求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应当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同时,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提出了要求。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安全风险评估部分明确了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应当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及评估的相关要求,这是精准做好养老机构安全防范的第一关。服务防范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内预防和处置噎食、压疮、坠床、烫伤、跌倒、走失、他伤和自伤、食品药品误食、文体活动意外等9种服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可以称之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管理的‘九防’。”

  据了解,标准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在标准发布后、实施前,养老机构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表示,为顺应广大人民对养老服务的新期待,未来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田世宏说:“一是加快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期照护服务、智慧健康养老等急需标准制定,宣贯推广标准内容,狠抓标准实施应用;二是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以试点带动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夯实养老服务标准化基础保障工作,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为研究、制定、实施和宣传养老服务标准提供坚实基础;四是探索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