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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今日开庭 原告索“1元精神抚慰金”

2017-12-27 17:3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记者孙冰洁)今年7月,因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河北女大学生李晶(化名)在向有关部门投诉无果后,隧将承运该段的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12月27日,这场被称为“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的案件在北京铁路运输法庭正式开庭。

  事件回顾:乘普列遭遇二手烟,女生起诉铁路局

  2017年7月,刚刚结束高考的河北女生李晶(化名)与好友林青(化名)乘坐K1301次列车(北京站至天津站)到天津旅游,三天后又乘车返京。

  K1301是一辆普速列车,车体外观分红色和绿色两种,这是李晶第一次坐火车出门旅行,为了有个好的乘车环境,她特意选择了有空调的软卧车厢。但甫一上车,就闻到了车厢连接处传来的浓浓烟味,让她觉得十分“不舒服”。

  而据李晶回忆,她十分清楚地记得列车内的安全须知上明确写明:本列车禁止吸烟。

  而她在车上看到的情景是,往返两趟列车上都设置有吸烟区、烟具,在列车吸烟区抽烟的人里面,不但有乘客还有列车工作人员,且工作人员没有对乘客的抽烟行为进行劝阻。“这种做法不合理。”

  

  旅程结束后,李晶先后向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和天津市卫计委举报自己乘坐普列遭遇二手烟的情况,但并没有得到确切的处理结果。

  在咨询了律师意见后,李晶将承运该段的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

  “很多乘坐普速列车特别是绿皮火车的人,都对车厢连接处吸烟的事见怪不怪了,但是李晶是第一次接触这样的事,她觉得她想象的乘车环境不应该是这样的。”长期关注公共场所控烟议题的律师钟兰安最终接手了这桩有些“棘手”的案子,成为李晶的辩护律师。

  现场: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普列要不要全面禁烟

  诉讼书中,李晶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K1301次列车由哈尔滨铁路局负责)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以及本案诉讼费,取消北京站及天津站站台、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人民币1元,以及原告为减少烟霾所购置的口罩费用人民币19元。

  27日的庭审上,控辩双方围绕李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近两个小时的辩论,原告认为吸烟所产生的烟雾是非常细微的颗粒物,甚至比PM2.5还要小,对人体有极大的危害。而被告方则认为,车厢连接处为规定吸烟区,且车厢内的烟雾并没有对李晶的健康造成实质性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李晶的诉讼书中有一项特别的赔偿,即“1元精神抚慰金”。

  据李晶律师钟兰安解释,之所以提出“1元精神抚慰金”,主要是因为原告认为铁路局的这一做法损害了她作为乘客所能体验到的舒适性,以及在诉讼过程中的心力付出。

  但钟兰安指出,此案的最终诉求,并不只是想要个案胜诉,而是要推动普速列车全面禁烟。

  普列实行全列禁烟并非没有先例,就在该案开庭前不久,11月济南铁路局宣布对所属的30.5对普速旅客列车全面实行禁烟,包含厕所、车厢连接处,其中青岛客运段还将普速列车车厢连接处烟灰缸贴上封条,由列车乘务人员加大重点巡视,劝阻违规吸烟行为。这让李晶觉得,以个案为例,最终实现普列禁烟并非没有可能。

  专家:此案触及公共场所禁烟难题

  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北京控烟协会秘书长崔小波此前曾做过一个实验,在36平方米的密闭空间内点燃香烟,烟雾会飘散到所有角落。她认为列车同样如此,吸烟会人为造成PM2.5浓度的升高。

  目前,高铁动车组内禁烟已成为普遍常识。但普通铁路列车“二手烟”依然处在监督盲区。一些乘客约定俗成的认为,普通列车的车厢连接处就是吸烟区,一些列车自身甚至也设有专门的吸烟区。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不仅普速列车禁烟难,整个公共场所也面临着禁烟难题。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吸烟人数为3.16亿人,7.4亿不吸烟者受二手烟危害。“中国烟民数量多,旁人劝阻容易引发冲突,列车又不可能配备那么多列车员,这是公共场所禁烟共同的难题。”但徐昕认为,这正是该案的意义所在,在他看来,列车禁烟不仅出于安全考虑(火灾隐患),同时也危害乘客健康,他希望能通过个案引起公众注意,最终实现普速列车的全面禁烟。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都有控烟条例陆续出台,2015年6月1日,被称为“北京最严禁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同样关注此案的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告诉记者,此案为公益诉讼二手烟危害的第一案,国际上此前也有先例,通过对烟草公司进行诉讼来实现控烟。“动车高铁都已经实现完全无烟,实际上绿皮车更应该做到,烟瘾者可以在停站时在站台上吸烟,不能因为人员有限就忽略了对公众健康的保护,只要努力就可以慢慢的推进。”

  据记者从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了解,由于控辩双方不同意调解,本案将在6个月内择期宣判。原告律师钟兰安告诉记者,将于案件宣判后决定是否上诉,“最大的诉求就是去解决这个问题,不要抱着一种推托的态度,而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去对待公共卫生问题。”钟兰安说。

编辑: 吴海波

“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今日开庭 原告索“1元精神抚慰金”

今年7月,因在普通列车上遭遇二手烟,河北女大学生李晶(化名)在向有关部门投诉无果后,隧将承运该段的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12月27日,这场被称为“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的案件在北京铁路运输法庭正式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