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通过了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食用野生动物的,将对食用者处野生动物价值1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早在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上海、山东、陕西等地也纷纷出台有关条文,采取实际行动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野生动物,关乎生态环境,更关乎人类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唇齿相依。任何野生动物都是地球生态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它们的存在平衡着自然环境,甚至保卫着地球的安全。可以说,野生动物和人类命运休戚相关。

  《决定》的出台和《办法》的修改,无疑将禁止捕食野生动物再次提升到了制度层面,明确划出了法律红线。有法可依后,更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执法检查、更加严厉的打击措施和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从捕、销、购、食等多方面进行严格追查和管理,时刻查找监管漏洞,让投机分子和顶风作案者再无机可乘。

  牢筑禁食野生动物的“思想红线”,莫让贪心“血染”无辜生灵。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人将食物和饮食当作了彰显身份和社会地位的手段。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食客对“野味”的错误认识和猎奇心理,使得有人铤而走险大肆猎杀,换取沾满野生动物鲜血的不义之财。要采用宣传教育的手段规范食客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和社会认同。同时,更要将保护野生动物当作重要课题融入教育之中,从小培养孩子对自然和野生动物的正确认知,推动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养成,让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深入人心。(央广网评论员 刘一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