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4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广东、贵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不应该算野生动物?如何防止“黑名单”物种“洗白”?

  “一决定一法”中的“一决定”是指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一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此次执法检查组深入广东和贵州多地农贸批发市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场、宠物市场、餐饮企业、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基层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肯定地方所做工作的同时,也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许多人把野生动物保护物种名录和界限称之为野生动物保护的“白名单”和“黑名单”。比如,针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到底算不算野生动物这个问题,大家讨论比较集中。在执法检查组召开的座谈会上,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平就以特种养殖为例,提到了可食物种“白名单”。他说:“特种养殖已经在很多地方被推广,如蛇、鳄鱼等经人工改良并具有一定市场需求的物种。这些养殖的两栖爬行类动物目前仍未明确是否列入禁食范围,相关的目录和细则尚未明确公布,相应的养殖者和消费者都迫切地需要一份全面、明确的可食用物种‘白名单’,以便及早作出调整。”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他认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在今后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中需要更明确的规定。他说:“第一类是我们拿来保护种群、拿来恢复野外种群的,这一类人工繁育的动物,肯定还是我们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对象,而且还很严格。第二类是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和商业性利用的人工繁育动物,虽然它的种源是野生的,但是由于它的技术比较成熟、比较稳定,我觉得可以把这一类人工繁育动物纳入家养动物的范畴,按家养动物来管理。如果通过检疫,是卫生健康的就可以食用。所以,需要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更明确的规定。”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陈瑞爱建议,对“白名单”和“黑名单”进行梳理和清晰界定。她说:“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应该联动起来,对‘白名单’和‘黑名单’有一个更好地梳理、有一个更清晰地界定,解决在养殖上的问题。后续更加妥善地理顺这些情况,对生产养殖厂和生产养殖户做一些指导、引导、辅导,来进行转产。”

  杨朝霞特别提到,在分类施策中要防止“黑名单”物种“洗白”的行为。他表示:“它既有人工的属性,又有野生的属性,这类动物我建议还是把它作为野生动物来保护、但采取的措施应该有别于野外种群的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和措施应该不一样。主要是加强管理和规范,防止以驯养繁殖为名,行非法猎捕、非法购买之实的‘洗白’行为,这是一个重点。”

  杨朝霞表示,野生动物的保护有一定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他说:“因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很难识别野生动物的种类,所以第一个方面就是要重视普法宣传,这是法治的重要环节,即普法环节。第二个方面就是要把野生动物的保护化为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行为,化为我们内心的认同。只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我们养成良好的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以食用野生动物为耻,以保护野生动物和不食野生动物为荣。如果养成了这样一种社会风气,就不用看名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