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被爆出的“宁波一老师性侵13岁女学生”一事,当事的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一则“推卸责任的回应”引发热议。校方声明中的“去年疫情隔离期间”“多次”“校外约会”“因感情发生关系”表述,撇开核心事实,混淆视听!首先受侵害女生是未满14岁的在校学生,师生之间“发生关系”既违背师德师风,也有违公序良俗,更触犯了国家法律。学校对学生有教育、保护的责任,对教师更有监督、管理责任和纪律要求。面对家长投诉、舆论关注,校方如此解释无非是想“甩锅”给被侵害的学生和当事的教师。在这个事件中,学校难辞其咎!(央广网评论员 巩盼东)

学校声明(图片来源: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