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8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王泽华)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8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天(28日)对外发布。
《通知》要求各地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规范预售条件、加强资金监管,并同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通知》明确,今后新出让土地和已出让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鼓励实行现房销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同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障预售资金安全。此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执行。
编辑: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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