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9月30日消息(记者 吕文卫)“十一”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量大、聚餐活动增多,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采购食品应选择有资质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食品原料,观察食用农产品是否新鲜,预包装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不采购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涨袋、胖听的预包装食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藏的食品;不采购发芽土豆和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

选购进口冷冻食品时,要主动查看进口冷冻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和首站追溯码等“三证一码”是否齐全。网上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查看网上商家是否公示进口冷冻食品“三证一码”信息。

外出就餐要选择清洁卫生、证照齐备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洗手,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坚持规律饮食,节日期间,切忌暴饮暴食。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群聚集,外出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商场、餐馆等食品经营单位的防控工作。

无论是外出用餐,还是购买食材,如果出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或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就医,保存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